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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热切关注的侵权GPL案可能庭外和解
牛人小网 发表于 2007-09-27 14:32:50
【CNW.com.cn 资讯】Monsoon Multimedia Inc. 和软件自由法律中心(Software Freedom Law Center)正在讨论关于 Monsoon 公司违反开源许可的和解方案,但尚未确定具体的和解协议。
软件自由法律中心(SFLC)的法律主任 Dan Ravicher 在一份声明中说道:“只是现在改正错误,遵守开源许可已不足以解决此问题,不然人人都可以违反开源许可直至被抓住,因为唯一的惩罚措施就是让其遵守许可。”Dan Ravicher证实,各方目前正在讨论如何解决此事,但尚未达成协议。
Monsoon 已在一份声明中表示,自己一直有意遵守开源许可的规定,并希望在未来几周内完成此事。
上周,SFLC 因 BusyBox(一套在嵌入式系统中使用的轻量级 Unix 实用工具)两名创建者的行为对 Monsoon 公司提起了诉讼。BusyBox 方面称,即使再三申请,Monsoon 公司也不可以发布其源代码。Monsoon 公司依据《GNU通用公共许可证版本 2》使用了 BusyBox,而该许可证要求使用许可软件的软件发布者也要开放自己的源代码。如果不这样做,就被认为是侵犯版权。
据 SFLC 称,这是他们所知的美国境内第一宗为了强制执行开源许可证而提起诉讼的案例。此案正受到人们的密切关注,以证实 GPL2 的法律效力。
Pillsbury Winthrop Shaw Pittman LLP 公司(该公司总部设在纽约,与本案无关)领导开源团队的一名律师 James Gatto 说,如果此案最终走向审判,判决的要点是法庭是将 GPL2 判成一份许可证呢还是一份合同。
如果法庭判决 GPL2 是一份合同,这对开源社区来说将会是一次打击。因为违反合同的补救措施就是赔偿损失。“而对于不收取软件费用的原告来说,何损失之有?”不过对于违反合同的案例,法院也可以在某些情况下要求采取特定的行动。
在许可协议案中,被告将被指控侵犯版权,原告有权要求赔偿并对被告处以禁令。
开源许可问题诉诸于法庭之事并不常见。通常情况下,问题双方会私下解决问题。Gatto 说:“一般来说,人们违反开源许可规范并不是一件得失攸关的事。”
在欧洲,“GPL违规计划”(GPL Violations Project)已至少使一件开源许可案诉诸于法庭。http://www.cnw.cn/cnw07/news/IndustryNews/htm2007/20070927_2610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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